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煙草專賣局關于煙草專賣涉企行政檢查工作的決策部署,嚴格執行《國家煙草專賣局辦公室關于公布煙草專賣涉企行政檢查主體清單、事項及標準、頻次上限的通知》(國煙辦法〔2025〕132號)文件精神,現將《煙草專賣涉企行政檢查主體清單》《煙草專賣涉企行政檢查事項及標準(煙草專賣品)》《煙草專賣涉企行政檢查事項及標準(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煙草專賣涉企行政檢查頻次上限》(見附件1、2、3、4)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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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煙草專賣涉企行政檢查主體清單
附件2:煙草專賣涉企行政檢查事項及標準(煙草專賣品)
附件3:煙草專賣涉企行政檢查事項及標準(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
附件4:煙草專賣涉企行政檢查頻次上限
附件3:煙草專賣涉企行政檢查事項及標準(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pdf
附件2:煙草專賣涉企行政檢查事項及標準(煙草專賣品).pdf
陜公安網備61032402000143號